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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8日,信产部的一纸文件终于把本来处于暗斗之中的“中国3C标准之争”推到了前台。籍此,各路人马悉数轮番上演“口水战”或者“第三者插足”的好戏。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信产部的确很为难。
  一边是海尔挑大旗的e家佳,一边是联想牵头带队的闪联,这个标准的位子该给谁?
  于是一个不偏不倚的折中方案就这样出台――信产部把e家佳的《家庭网络平台》和闪联的《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两个系列标准同时正式宣布为行业推荐性标准。
  这下可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两个素来“积怨较深”的标准组织,都没想到在信产部面前居然只斗了个半斤八两,彼此暗中较劲晋级至公开宣战,甚至不顾身价大打口水仗。
  然而就在闪联与e家佳酣战之际,7月2日,芯片巨头英特尔却趁虚从斜刺里杀了出来,在青岛家电博览会上上演了“第三者插足”的一幕――将中国两家家电巨头海信和TCL拉入自己阵营,签订共同推广“数字家庭计划”的协议。
  要知道,海信和TCL均为“闪联”标准五家发起成员之一,其脚踏两只船的做法对“闪联”打击可谓不小。
  利益之争
  很少有人知道,在3C融合(指家电、电脑、通讯设备在功能上的链接、融合)背后,是一种能够把电脑、电视、手机以及其他IT、通讯、家电产品融合的标准,终端厂商们只有采用这种标准,才能把这些设备用无线的形式连接起来。
  在中国,这种标准有可能是“闪联”,也许会是“e家佳”,而一旦外国标准大举进军,这种标准还有可能是英特尔主导的“数字生活网络联盟"(简称DLNA)亦或是索尼力推的UOPF。
  到底是什么让这帮平日温文尔雅的大公司不惜撕破脸皮来争这个标准,并且竭尽全力的要把自己列为唯一的标准?
  我们不妨算一笔账,仅以手机、PC、彩电为例,2004年我国手机销量7310万部、PC为1590万台、彩电为1116万台,三者合计10016万台,即便按国内DVD企业每台交纳专利费(20
美元)的一半10美元来算,如果这三样终端产品都带有3C无线标准通讯接口的话,仅专利费每年就可达100160万美元,这还不包括由此带来的硬件制造方面的利润。
  如果每年仅靠标准就能在中国坐收10亿美元,这可是笔一劳永逸的稳定收入,要知这相当于联想在并购IBM PC前,卖一年PC利润的8倍,是海尔一年利润的2.5倍,英特尔全年利润的1/7。
  四个标准 两对冤家
  目前在3C融合上共有四个标准呼声最高,两个国内的:闪联的《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e家佳的《家庭网络平台》。两个国际的:DLNA和UOPF。

本文来源:http://www.gdgbn.com/asp/288/